國立臺灣科技大學114學年度大學部四年制申請入學招生

正取生完成報到名單(名單內容如有爭議,以本校招生委員會之決議為準)

資料公告日期:114/6/10

已完成報到之錄取生於6月12日大學甄選入學個人申請統一分發結果獲錄取者,而欲聲明放棄本校或普通大學錄取資格規定

1.放棄截止時間:114年6月13日(星期五)中午12:00前期限後不得辦理放棄科大選擇就讀普通大學

2.欲放棄臺科大錄取資格者:於6月13日中午12:00前至本校招生網址(http://www.ntust.edu.tw/114tech1),登入「考生專區」,進入「放棄錄取、遞補資格」(左邊選單第五項)後,點選「確認放棄錄取資格」,完成網路聲明放棄錄取資格作業,錄取資格一經放棄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回復,請審慎考量。重複報到者,一律取消本招生之錄取資格,考生不得異議

※ 錄取生完成網路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後,次一工作日系統會產出「錄取生完成聲明放棄錄取資格確認表」請自行存檔或列印,以免延誤自身權益。嗣後,對放棄錄取資格相關事宜提出疑義申請時,應提示「錄取生完成聲明放棄錄取資格確認表」,未提示者一律不予受理。

3.欲放棄普通大學錄取資格就讀臺科大者:於6月13日中午12:00前至大學甄選委員會網站點選「網路聲明放棄」(https://www.cac.edu.tw/apply114/abandon.php),並將「完成聲明放棄入學資格確認表」上傳至google表單( https://forms.gle/wikjG62Mt5KsNfmRA)普通大學個人申請統一分發結果未獲錄取者免。【期限後不得辦理放棄科大選擇就讀普通大學

未聲明放棄錄取資格者,不得參加114學年度其他入學招生管道之報名。

★ 申請生如獲大學甄選個人申請入學分發之錄取者,欲辦理本校四年制申請入學招生錄取報到,須向原錄取大學聲明放棄「大學甄選個人申請入學」之入學資格,並依本校規定報到時間及方式辦理報到。違者,一律取消本招生之錄取資格,考生不得異議。

 ★ 錄取生若錄取多所校系(組)、學程時,限擇一報到,本校在遞補過程中,錄取生如已報到他所科技大學,造成本校無法登錄114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報到登錄系統,該生在本校報到視同無效,本校將依序遞補下一位錄取生,請務必把握時效。